不可思议!6人投资400多万元,无一人主动查询公司的真实性

“我叫岳明楼,是南宋岳忠武王岳飞的第三十五世嫡孙三支霖系后裔。作为岳家的嫡系子孙,弘扬岳飞文化、发扬先祖精神,我责无旁贷。”岳明楼的这些“富有历史担当精神”的说辞,曾让投资人老金感动不已。

岳明楼对外自称是当代文化艺术界及岳飞后裔中颇有影响力和建树的策划组织活动家,是岳飞文化的研究学者,还是知名的影视编剧、制片人。

但事实上,他是一位诈骗老手。

神通广大的“岳飞后人”

2014年4月,岳明楼作为精忠岳飞文化产业投资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向投资人公开宣传包括电视剧《精忠岳飞》、纪录片《梦追岳飞》和岳飞音乐剧等项目,还说打算投资建设位于汤阴县岳飞故里的岳飞文化广场。

老金也是投资人之一。

岳明楼还声称自己是中国岳飞文化促进会的创始人和会长,他的一位得力助手杜远航,任精忠岳飞文化产业投资集团公司的副总经理,负责该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也是中国岳飞文化促进会的副秘书长,参与促进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这家精忠岳飞公司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通过互联网及熟人间的口耳相传、客户推荐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依托岳明楼庞大的企业、社团背景和经济实力,融资投资影视、岳飞文化产业、炒外汇等,并与投资人签订了《资金委托管理与担保协议书》。

虽然他们签订的合同期间仅为6个月,却许诺了不低于2%的月息,且承诺保本保息。

在数个公开场合,岳明楼向投资人们介绍,自己是《精忠岳飞》电视剧的编剧和制片,是一位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的影视工作者。

实际上,他只是《精忠岳飞》剧的剧本统筹,能在网络上搜集到的岳明楼参与的电视剧也仅此一部。

不少投资人都表示,他们对岳明楼公司之所以产生强烈的投资冲动,来源于一部岳明楼公司制作的纪录片《梦追岳飞》,在这部22分38秒的视频影片中,岳明楼担任解说。

投资人老金表示:“我们20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小时候看到岳飞作为抗金名将的戏剧,多有一种爱国情结。现在在岳明楼这里看到《梦追岳飞》的纪录片,我胸中仿佛一腔热血被燃起,加上整个影片的配音配乐也是相当的激情澎湃,于是我们也愿意跟着这位岳家后人干些事业。再说,投资拍片属于文化产业,能不挣钱吗?这个利益也大。”

60%—70%的高额年回报

阮馨然被这家公司骗60万元人民币,是损失最多的投资人之一。

2014年8月,她通过老战友介绍认识了一位在精忠岳飞公司投资的人,知道了这家公司和其所谓的“投资项目”。

这位投资人朋友说,自己与该公司副总经理杜远航私下关系非常好,对方为人相当可靠。

“杜远航带着我搞投资,每月返息人民币5万多元,给你看看我的投资合同。”看到这位投资人朋友的投资合同后,阮馨然就跟着她来到位于北京市东三环该公司所在地了解情况。

在会议室里,精忠岳飞公司的工作人员向她们介绍了他们公司的几个项目,许诺给予60%—70%的回报。

杜远航甚至还说:“你们放心吧,岳总是如假包换的岳家后人,岳家后人遍布世界各地,都是有钱有势的。”

阮馨然不是没有怀疑过,做什么业务能够有如此高的回报率,但工作人员信誓旦旦地表示:“我们公司专门聘请了专家,依靠专业的团队运作。每个投资人都有自己的独立账户,收益安全可靠,完全不用有任何担心。”

听到这样的解释,阮馨然一方面觉得是这是熟人朋友介绍,又有公司可以托底,而且收益也高,不妨一试,于是就投资了。

2014年9月2日,阮馨然和朋友一共凑齐60万元,以阮馨然的名义,打到了岳明楼个人账户里。

过了几天,阮馨然来到该公司签订了为期半年的融资担保合同,拿到了60万元的收据。

同年10月11日,公司向阮馨然支付了2万多元的利息,此后连续3个月,该公司每个月都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向阮馨然支付2万多元。

到2015年2月,阮馨然却再也没有收到该公司打来的利息,于是阮馨然联系了当初介绍她投资该公司的两位投资人,他们也异口同声表示,自己也未收到公司的利息。

其实,在3个人等待利息的时候,精忠岳飞公司已经悄悄搬走了,没有通知任何投资人。

2014年春节之后,经过多方打听,3人先后多次来到精忠岳飞公司的新办公地址索要利息,一开始,工作人也会接待他们安抚她们,杜远航说道:“你们先回去,下个月就给你们打钱。”

岳明楼也承诺,很快就会解决问题,但是3人就是拿不到钱。一拖再拖,再后来,岳明楼不再接听3人的电话。

随后,公司的新办公场所也关门了,岳明楼和杜远航彻底失联了。

2016年8月30日,阮馨然到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报案,9月27日,东城分局立案侦查。

2019年3月1日,民警在秦皇岛海港区某小区将岳明楼抓获,同日,岳明楼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刑事拘留,后经东城区检察院批准,于2019年7月2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逮捕。

2019年6月25日,杜远航经过电话传唤到东城区经侦支队投案,随后被刑事拘留,并于7月29日被逮捕。

2019年9月2日,岳明楼因涉嫌合同诈骗罪、杜远航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移送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查无此公司”

案发后,东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汪珮琳询问被害投资人时发现,这些曾给岳明楼投资了几十万的投资人,竟然没有一人去网上检索一下精忠岳飞公司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目前,从天眼查可知,该公司在香港注册,但在大陆没有注册也没有备案,是不能在大陆经营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具查询结果显示,没有中国精忠岳飞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企业信息。投资人说,都在岳明楼的办公室了看到了营业执照,但是,办企业不仅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而且,要去工商部门进行登记。”

2019年9月26日,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关于企业数据查无的函》,与岳明楼有联系的6家公司中的3家公司:中国精忠岳飞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精忠银通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精忠信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在企业登记数据库里都没有留下企业信息记录。

办案检察官又到民政部进行了查询,民政部出具了《关于中国岳飞文化促进会登记情况的说明》证明,中国岳飞文化促进会没有进行登记,不是合法组织。

经查,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间,岳明楼以中国精忠岳飞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工商注册)的名义,采用虚构融资公司、担保及项目,隐藏项目真实情况等手段,在北京市东城区等地,伙同杜远航,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与投资人签订《资金委托管理与担保协议书》等,承诺高额回报,先后吸收6名投资人资金共计人民币400余万元,造成集资实际损失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

据汪珮琳介绍,这些投资人的钱款都进了岳明楼的私人账户,被人用于私人开销上,美其名曰,“生意场上的必要消费”。

在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看守所里,岳明楼面对办案检察官,完全是一副装傻卖痴的状态,他还表示自己亵渎了“岳家后人”的身份:“岳家没有我这种丢脸的后人。”

他究竟是不是“岳家后人”?汪珮琳表示,自己也曾经试图查询过这个问题,“但无从查证。

但无论打着什么旗号,只要进行任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认定集资诈骗罪

办案检察官分析说,精忠岳飞公司不仅未取得国家许可的金融经营资质,甚至没有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却通过互联网宣传、客户推荐等多种宣传方式,使社会公众相信精忠岳飞公司的经济实力,以及项目的真实性,承诺保本保息,甚至提供本息担保、约定到期回购。

岳明楼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有非法占有投资人钱款的主观故意,构成集资诈骗罪。

2020年3月1日,东城区检察院向东城区法院以集资诈骗罪起诉岳明楼,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起诉杜远航,分别提出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和有期徒刑二至三年,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

2020年12月29日,东城区法院判决岳明楼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被告人杜远航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被告人均未上诉。

“本案涉及的投资,收益年化达到60%—70%,没有监管,也没有风险控制,投资人做这种投资,投资款最后全都打了水漂,几乎是必然的事。”

汪珮琳说,“作为谨慎的投资人,无论是做投资还是签合同,首先需要确定对方公司否是真实存在的、是否是合法的。即便对方公司拥有营业执照,也要看其是否有金融资质,没有金融资质的公司,是绝不能募集资金的。在企查查、天眼查和国家企业工商登记系统都能够查到公司的基本信息,然而,本案投资人却无一人去查询这些基本的信息。另外,对于投资项目,投资人也应实地考察项目的真实性。对于要求将投资款直接打给个人账户的情况,也须要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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